司法部司法考试报名
司法部司法考试报名时间是客观题考试时刻是9月17日-9月18日,预计在6月中旬或7月初报考;主观题考试时刻是10月16日,预计在9月下旬或许10月初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三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小时,150分。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3小时,150分。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法考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对此规定: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同时,历年公告均明确“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通常情况下是在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报名,如果无法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的话,则需要去当地市级司法局进行报名。
首先是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入口,打开搜索引擎,在搜索框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点击进入网站,页面往下拉,可以看到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会出现三个报名通道,任意点一个进入;进入任意通道后有个“网上报名”按钮,点击“网上报名”,会弹出一个窗口,点击“我知道了”,然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阅读完以后点击进入下一步,会弹出一个承诺信息窗口,确定自己有无以下情形,然后选择“本人确认”,选择“开始报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