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
导读 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
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1、严格遵守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初级社会工作师: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中级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初级社会工作者:参加初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社会工作者:参加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