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条件

导读 五、录取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一)录取标准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
五、录取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一)录取标准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2.分专业按志愿由高至低确定,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复试思想政治考核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见学院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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