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导读 复试原则与工作安排(一)复试原则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硕士复试工作将认真按照国家及陕西省硕士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西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进行。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2. 严格规范,严格保密,做到复...
复试原则与工作安排(一)复试原则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硕士复试工作将认真按照国家及陕西省硕士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西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进行。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2. 严格规范,严格保密,做到复试记录完整、详细、密封改卷。(二)复试内容与形式1.专业课笔试。2.综合面试。3.外语口语。(三)资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发现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后即返)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准考证。(5)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可在法学院网站http://fxy.nwu.edu.cn/下载)。(6)一寸免冠照片2张。(四)参加提前面试且满足相关专业复试线的同学不需要参加本次复试,但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报到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3月22日下午2:00报到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5号楼4层法学院(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产业园区学府大道1号)参加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的考生请到法学院办公室(5401)报到;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考生请到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办公室(5408)报到。考生休息室在3404教室。考生体检时间:3月21日-25日,体检地点:西北大学校医院(信息学院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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