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初三年级
导读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有序开学,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23年5月8日全市初三年级同步开学。 各地区要压实责任,按照《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有序开学,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23年5月8日全市初三年级同步开学。
各地区要压实责任,按照《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29号)、《关于印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31号)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