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导读 一、奖学金设置类型及名额研究生奖学金类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类。根据本学年比例分配,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二、参评对象(一)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博士研究生级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三、参...
一、奖学金设置类型及名额研究生奖学金类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类。根据本学年比例分配,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二、参评对象(一)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博士研究生级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三、参评条件具体参评条件见《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二条;《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二条;《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四、评审过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导师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一)自主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向研究生部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推荐后,报送研究生部。(二)导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并填写推荐意见。(三)专家初审。研究生部将组织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名额分配推荐获奖名单,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2和附件3。评审委员的初审结果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届时有异议者可按要求提出申诉。(四)学校审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结果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综合审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届时有异议者可按要求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发文。(五)奖金发放。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经学校报送北京市学生事务资助管理中心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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