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职教育资助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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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博士每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全日制硕士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
国家助学贷款。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先当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当兵”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方式有哪些
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连片特困地区和我省藏区“两州一县”的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含县城学生)及3所省属特殊生源中职学校(藏文学校、彝文学校、志翔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其中一、二年级学生(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不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标准减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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