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导读 福州大学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学院考核工作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经过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部分学生将使用科研经费...
福州大学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学院考核工作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经过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部分学生将使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录取。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