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占比计算方法

导读 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由各责任学院自主确定,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

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由各责任学院自主确定,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对于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专业学位类别,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外语听说能力占20%。复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成绩与各类加分之和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分批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各学科、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定向就业合同后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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