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
四川省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四川省屏山县富荣职业中学校。2013年6月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川教函〔2013〕436号)命名为四川省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属向家坝库区迁建学校,2013年9月整体搬迁至新县城新校区。2013年6月,与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共建共管合作办学模式,挂牌成立“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屏山分院”。
新校区占地70亩,建筑面积 33760平方米,可容纳55个教学班,3000名学生住校就读。 有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体育馆、300米标准塑胶跑道、标准人造草坪足球场等设备设施。
学校有44个教学班级学生2858人(2016级17 个教学班学生1062名,2015级22 个教学班学生1038名,2014级4 个教学班学生695名,一年制中专班有1个教学班学生63名)。
学校有教职工113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3人,中学一级教师23人,初级教师45人); 我校充分发挥自身从事职业教育的优势,依托宜宾职业雄厚的师资及强大的实训条件,2016年在市、县人社就业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校承接了宜宾市农村实用技术短期培训项目和屏山县精准扶贫就业培训工作,共举办了8期437人次参培,培训内容有茶叶栽培、修剪、加工、种植、养殖、创业培训等,促进了移民职业技能的提升,为屏山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招生计划
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0年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并取得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填报,以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相应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助学机制
1、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 两助一免(补) 精准扶贫资助:凡在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贵州农村户籍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后,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5、学院认定当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展望未来,四川省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将借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态势,继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充分发扬“问津求真,追求卓越,立德树人”的职业教育精神,构建就业安置网络,力争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为培养有用的建设人才、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中职学校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