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9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
学院是广西目前唯一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有昆仑、桃源两个校区,占地面积.48平方米,建筑面积.3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8.7656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230台,多媒体教室106个、座位8657个,语音室9个、座位596个。馆藏纸质图书55.2983万册,体育用地8602.3平方米。有校内实训中心8个,实训室181间,建筑面积97462.4平方米。
学校代码:14313
学院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桃源校区: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昆仑校区: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标准
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自治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3500元。
5、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2000元。
6、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毕业待遇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毕业证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每年按教育厅规定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