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名

导读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为1月13日至15日12: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是2023年1月15日12:00至17日8:00;1月17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为1月13日至15日12: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是2023年1月15日12:00至17日8:00;1月17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月17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1月18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一)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2022年起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校相关师范类专业,2022届及以后年份相关师范毕业生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成绩,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高校及专业学生可向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

幼儿园: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101);下午13:00-15:00: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小学: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201、201A);下午13:00-15:00: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中: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下午13:00-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下午16:00-18: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下午13:00-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下午16:00-18: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下午13:00-15:00: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下午16:00-18: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pawqy.cn/jiaoyu/407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