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老人记文言文翻译
崇明县有个姓吴的老人,已经九十九岁了,他的妻子也九十七岁了。这老人四个儿子,因壮年时家境贫困,所以卖去了儿子来活命,四个儿子都做了有钱人家的奴仆。等到四个儿子长大了,都能自立,个人赎出了身子,娶好了媳妇,便一同居住着供养父母。
他们居住在县衙门的西面,房屋共五间:最大的开花布店,第二个开布店,第三个开腌腊店,第四个开南北杂货店,四个铺子并列着。当中一间,是进出的地方。四个儿子奉养父母,极尽孝道。
最初打算每一月一轮,轮流着供养膳食。媳妇们说:“公公婆婆年纪大了!如果一月一轮,那必须经过三个月,才可以再服侍他们,未免太疏远了。”后来,想每天一家轮流着。
媳妇们又说:“公公婆婆老了!如果一天一轮,必须三天后才可再服侍他们,也觉疏远了。”于是限定一餐轮流一家。譬如早饭在大儿子家吃,那中午在二儿子家吃,晚饭在三儿子家吃,明天的早饭便在四儿子家吃,这样轮流着。
如果逢到五和十那天,那就四个儿子一同把酒食放在中堂上,父母向南坐,东面是四个儿子和许多孙子坐,西面四个媳妇和孙子媳妇坐,依据长辈小辈的辈分,分左右坐定,然后逐一个人劝酒祝寿,这样已成了习惯了。
在老人饮食地方的后面,放一口壁橱,壁橱里每家各放一串五十文的钱。老人吃罢了饭,手反过去在壁橱里随便拿一串钱,就到街上去游玩,买些水果糕饼吃。壁橱中缺少了钱,儿子们便私自补足,不让老人知道。
有时,老人到朋友家去下棋,或赌钱,四个儿子知道了,便派人私自拿了二三百文钱,放在老人所游玩的人家,并且告诉那人家,假装输给了老人。老人胜后,常常很快乐地拿着钱回来,老人自己也不知道的,这样也成了习惯了。大概有几十年没有变更过。
老人夫妇俩至今还很健康。他的大儿子已经七十七岁了,其他三个儿子也头发半白了,孙子和曾孙共有二十多人。崇明总兵刘兆,把一副对联表彰在他家门上道:“百龄夫妇齐眉,五世儿孙绕膝。”确是实在的事。所以用笔记了下来,告诉给做儿女的人。
崇明县有吴姓老人者,年已九十九岁,其妇亦九十七岁矣。老人生四子,壮年家贫,鬻子以自给,四子尽为富家奴。及四子长,咸能自立,各自赎身娶妇,遂同居而共养父母焉。
卜居于县治之西,列肆共五间:伯开花布店,仲开布庄,叔开腌腊,季开南北杂货。四铺并列,其中一间,为出入之所。四子奉养父母,曲尽孝道。始拟膳每月一轮,周而复始,其媳曰:“翁姑老矣,若一月一轮,则必历三月后,方得侍奉颜色,太疏。”拟每日一家,周而复始。
媳又曰:“翁老矣,若一日一轮,则历三日后,方得侍奉颜色,亦疏。”乃以一餐为率,如蚤餐伯,则午餐仲,晚餐叔,则明日蚤餐季,周而复始。若逢五及十,则四子共设于中堂,父母南向坐,东则四子及诸孙辈,西则四媳及诸孙媳辈。分昭穆坐定,以次称觞献寿。率以为常。
老人饮食之所,后置一橱,橱中每家各置钱一串,每串五十文。老人每食毕,反手于橱中随意取钱一串,即往市中嬉,买果饼啖之。橱中钱缺,则其子潜补之,不令老人知也。
老人间往知交游,或对奕,或摴蒱。四子知其所往,随遣人密持钱二三百文,安置所游家,并嘱其家佯输钱于老人。老人胜,辄踊跃持钱归,老人亦不知也。亦率以为常,盖数十年无异云。
老人夫妇至今犹无恙。其长子年七十七岁,余子皆颁白。孙与曾孙约共二十余人。崇明总兵刘兆以联表其门,曰:“百龄夫妇齐眉,五世孙儿绕膝。”洵不诬也。因援笔记之,以告世之为人子者。
1、崇明:县名,今属上海市,在上海市北部、长江口崇明岛上。
2、鬻(yù):卖。
3、赎身:以钱物换回人身的自由。
4、卜居:选择住处。县治:县官办公所在地。
5、肆:店铺。
6、伯:长子。花布:棉花和布匹。
7、仲:次子。布庄:犹言“布行”。旧称大商号为庄。
8、叔:排行第三。腌腊:用盐浸泡食物称腌,用盐浸渍肉类,再晒干后称腊。
9、季:排行第四。
10、曲尽:委婉地、想方设法地尽到、做到。
陆陇其(1630年—1692年),原名龙其,因避讳改名陇其,谱名世穮,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学者称其为当湖先生,清代理学家。
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历官江南嘉定、直隶灵寿知县、四川道监察御史等,时称循吏。其离任时,只有图书几卷及妻子的织机一部。
学术专宗朱熹,排斥陆王,被清廷誉为“本朝理学儒臣第一”,与陆世仪并称“二陆”。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去世。乾隆元年(1736年),追谥为清献,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从祀孔庙。著有《困勉录》《读书志疑》《三鱼堂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