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由广西中医药大学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举办,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建有功能齐全的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部和科研精密仪器室,涵盖了中医药基础实验与内外妇儿临床技能实训、药物制剂工艺实训、基础护理与各科临床技能实训科室等,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可满足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需求。
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计划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专题网公布。
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按照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4、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5、对同科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新生身体要求
(一)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院各医药类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院不予以录取。
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院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9年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15000元。
颁发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评定标准的,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