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百色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0〕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资助政策和资助育人宣传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学生资助惠民政策知晓率,使国家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同时更好的教育和培养受助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诚信的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1日—6月11日。
三、活动主题
“祖国伴我成长,助学筑梦成才”。
四、活动范围
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五、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由市、县教育局分别负责印制成册并发给所属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要求在相应学校校内资助宣传专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种类及张贴要求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1套,在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初中学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同时,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的《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由市、县教育局分别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
(三)开展资助征文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获资助的学生中,开展“祖国伴我成长,助学筑梦成才”主题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文通知。
(四)组织参加全区资助政策及金融征信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参加全区开展的主题为“励志•诚信•守法”的学生资助政策暨金融征信知识网络竞赛,具体事宜自治区教育厅将另行通知。
(五)开展主题书画比赛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获资助的学生中,开展“祖国伴我成长,助学筑梦成才”主题书画比赛活动,具体事宜另行文通知。
(六)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学校配合当地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三个一”专项宣传活动,即“一是各初中、高中将毕业班学生名单提供给县扶贫部门,查找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扶贫部门到每所学校召开一场扶贫政策宣讲会,讲解雨露计划扶贫政策;二是到各级中学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每所中学张贴一张扶贫政策宣传版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专项宣传活动中涉及宣传材料由各级扶贫部门提供,学校负责发放和张贴。
(七)开展印制“两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市、县教育局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两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两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八)开展走进“千家万户”宣传活动。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印刷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加强与当地扶贫指挥部联系,利用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时机,开展走进“千家万户”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了解到学生资助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市、区)、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如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以及校园网络、“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制定详细宣传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对于因家长长期外出务工等留守儿童特殊群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手段向贫困学生家长进行宣传,确保每个贫困学生及家长都了解资助惠民政策。
(三)各单位工作具体要求。
1.市、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一些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中小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征文、书画比赛活动和全区资助政策及金融征信知识网络竞赛。
2.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征文、书画比赛活动和资助政策知识网络竞赛。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3.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征文、书画比赛活动。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4.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积极配合各级教育、扶贫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小学(含教学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6.幼儿园。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四)认真总结,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宣传工作的亮点、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使宣传工作常态化,贯穿整个学期,让学生对资助政策入心入脑不遗忘,进一步推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于6月2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材料盖章扫描版、电子文档和开展活动图片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