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导读 我们学校一直秉持着我们学校最初的学校宗旨,那就是技术立校,军风育人,同时也是我们学校的办学理念,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教育学生,让我们学校取得重大的成功,同时新时代的来临也让我们是否决定按照不同的思想替换我们过去的旧的思想,在文...
我们学校一直秉持着我们学校最初的学校宗旨,那就是技术立校,军风育人,同时也是我们学校的办学理念,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教育学生,让我们学校取得重大的成功,同时新时代的来临也让我们是否决定按照不同的思想替换我们过去的旧的思想,在文化的竞争性和进取心的时候是保持一个很好的向上心态,将我们学校的发展的更加的完美和优秀。
开设专业: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生源地省级招办未统一规定录取办法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我院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