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录取规则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以办成“中国的包豪斯设计学院”为发展目标,2015年12月通过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专家评估,2016年11月通过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专家回访检查。评估专家评价学院具有“办学理念的先进性”,是一所“艺术氛围浓厚,有温度,有情感”的高校。
学院毕业生以熟悉行业发展、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办学以来,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5%,专业对口率超过80%。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录取规则:
1、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在三省(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同意,我院也可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
6、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7、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市)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