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资助政策
导读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05年,2004年先后由原安康卫生学校、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市第二师范学校、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技工学校、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安康工业学校、安康市供销培训学校、安康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安康市军转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而成。全省率先成立的第一个市级...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05年,2004年先后由原安康卫生学校、安康师范学校、安康市第二师范学校、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康技师学院、安康市技工学校、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安康分校、安康工业学校、安康市供销培训学校、安康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安康市军转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而成。全省率先成立的第一个市级区域性安康职业教育集团,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秦巴地区高职教育论坛成员之一。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约为5%左右;3.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10%左右;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30%左右。其他:1.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2.学生在毕业前考取特岗、从医从教者,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3.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入学报到须知:1、凡是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其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是否迁转,一律采取自愿迁转原则。如确需迁转户口,统一迁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请新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注意户口迁转证上的持证人姓名、性别必须同通知书上的姓名同一(不得使用同音字或谐音字),不得变更、不保留空白、不得涂改。由户口所在地户籍警察填写,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处。2、新生凭我院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到原籍县、市(区)招生办提取个人纸介档案,档案应妥善保存,不得拆封、不得涂改,入学时交校区学生科。新生是中共党员的,请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办理党员关系手续,转入我院党委办,是团员的请转入我院团委。新生所有纸介质档案、证明、户口迁移等证件一律自带,禁止邮寄,以免丢失。3、我院学生床上用品八件套(被套、床单各2件;被褥、毛巾被、枕芯、枕套各1件)。由学院统一招标购买,其它小件日用品由学生自备。学院给每位新生备有存放衣物的更衣柜,不提倡新生自备箱子。4、我院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在安康火车站、西康高速安康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如深夜22时前到达请新生提前打电话与我院招办联系。22时后到达的,请自行安排食宿,次日来学院报道。5、新生报到时,将入学通知书、准考证、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档案、户口、党、团关系等贵重证件妥善保存,按要求上交学院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