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中等专业学校2019招生简章
江苏省金湖职业教育中心创建于1971年,是江苏省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江苏省合格职教中心、市课改实验校。2004年学校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同年4月又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星火科技培训实验学校"。2010年初,学校被认定为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后,经省教育厅更名为“江苏省金湖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坐落于素有"中国荷文化之乡"美誉的金湖县城。校园由南、北校区和汽修、旅游餐饮两个校外实训基地组成,占地面积10955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2309.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9亿元。现有教职工336人,其中专任教师191人;高、中级职称教师166人,占专任教师的86.9%;专任专业教师116人,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97人,占专业教师的83.6%。外聘教师26人,全日制在籍学生3699人。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往届职高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可复读再考。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政策资助: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
(1)所有学生免收学费。
(2)凡5月31日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享受600元减免(第一、五、六学期分别减免200元),并优先满足新生报考志愿。
(3)中考成绩居全县前1000名的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奖励1000元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中考成绩列全年级前10名者,学校奖励1000元;11-20名的学生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