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2019招生简章
所以学生的教育要加上学生的家庭配合,那么学生的专业教育发展的更好,让我们学校的学生都能够有一个健全的教育,这样我们学校的学生发展成长将会变的更好,给学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成长的更加优秀,让我们学校的学生未来发展将会成长的更加的优秀,让我们学校的未来发展也将更加的初中,所以这样的教育是非常的有好处的。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年龄14—20周岁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习能力的城乡青年。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资助及优惠政策
(一)在校学生中职阶段三年学费全额免收。
(二)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上学期在校学习期间可减免住宿费。
(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一、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的生活费资助,如有建卡贫困户证明,每生每年可享受3000元的生活费资助。
(四)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另资助500元生活费。
收费标准:中专阶段学费全免,代管费600元,住宿费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