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职业学院2019招生简章
学校创建时间是在1962年,在那个时候,我们学校的职业教育就已经开始创办起来了,在当时,我们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国家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培养更多的优秀的高素质的职业技术人才,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进入社会当中,走上工作岗位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和成长,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同时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③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3%),二等奖学金7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符合国家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学院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见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与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网站。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