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学院立体化推进教学改革,重塑理念、重构体系,重整课程、重组团队、重叠活动、重诊过程,创新产教合作方式,先后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改重大课题26项,校企共建企业学院18个,共建“校中厂”6个,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个、合作开发教材118部,学院荣获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育人优秀职业院校。学院校企合作育人成效显著,教学改革成果丰硕:2016年荣获苏州市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2017年荣获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获奖的等级、数量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成绩优秀,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学院连续三年获得省信息化大赛优秀组织奖。
学院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众创空间、省劳模工作室和技能训练中心等17个。2014—2016年,连续三年获得江苏省高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等奖6项,一等奖数量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3名;2017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一等奖数量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4名;2015—2017年,共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各类竞赛奖项448项,其中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20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1项。学院荣获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和技能大赛“先进学校”荣誉。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理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具体录取方式: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在录取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代办费:800元/学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学措施:学院有国家、省、市、学院和企业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殊困难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学院承诺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