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考资格
导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现已正式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考试科目主要有客观题科目和主观题科目两个科目考试,考生需要先报名参加客观题科目考试,客观题考试通过后就能报考本年度及下一考试年度内的主观题科目考试,两个科目全部通过才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从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而从能力和综合素质来看,社会各界对法学人才的要求更高了。这种要求不仅局限在传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更多地体现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凡进必考”的政策是毕业生就业求职中的公平竞争、一视同仁原则的体现。而能否“过关斩将”,更多的是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的实施,便是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必须首要攻克的“难题”。